星期一, 7月 27, 2009
星期三, 7月 22, 2009
民視「娘家」藝人見面會
星期六, 7月 18, 2009
南元有機龍眼採收
星期三, 7月 15, 2009
星期二, 7月 14, 2009
南元休閒農場徵文活動
壹、主旨
南元休閒農場腹地廣大內有近百個景點,規劃眾多生態區,四季花卉不斷,有全國最大植物園、花園與鳥園的美譽。
南元藉此徵文活動提供寫作發表機會以提升國人國語文能力,將南元美景轉化為文字,透過文字介紹給更多民眾瞭解南元之美。
貳、目的
一、將南元美景轉化為文字,透過文字介紹南元之美。
二、提倡文學風氣,鼓勵民眾創作,提供發表平台。
三、鼓勵民眾多接觸大自然,用心觀察生活周遭的美景。
參、主辦單位
南元休閒農場
肆、徵文主題
以南元生態美景與農場發生的人、事、物為創作題材,創作類型、字數不限,以詩、散文、小說、報導文學等方式呈現均可,題目自訂。
伍、徵選對象
不拘,熱愛文學創作均可。
陸、獎勵
投稿稿件經主辦單位刊登使用後,致贈稿費一千元整,未經刊登者,不另致稿酬。
柒、投稿方式
一、即日起開始收件。
二、採網路、傳真投稿方式。
三、投稿作品請逕寄南元休閒農場電子郵件信箱或傳真,郵件(傳真)主旨請註明:「南元徵文活動」。
四、電子郵件信箱:nanyuan6990726@yahoo.com.tw
五、傳真電話:06-6991891
捌、投稿辦法
一、投稿篇幅:不拘。
二、作品請以電腦打字以Microsoft Word程式書寫,並以A4直式橫書繕打,內
文字體一律為12級、新細明體、黑色字,標點符號請採用全形。
三、投稿作品不得抄襲或妨害他人著作權,並限未曾在校內外以各種形式發表(如
網路、部落格等)刊載或獲獎之作品,其他如同時參加校內外其他徵文者亦
在限制之內,如有上述情形,刊登後除取消資格外,得公佈姓名並追回刊登稿酬。
四、投稿稿件不論刊登與否,一律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五、獲刊登作品之作者同意無償讓與其著作財產權之全部予南元休閒農場,並放棄其對南元休閒農場行使著作人格權,不得異議。
六、所有投稿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視同接受上述有關著作權之約定。
七、投稿作品請填寫作者資料表一張,註明題目、作者真實姓名、性別、通訊住
址(含永久地址)、聯絡電話附於作品內。
八、獲刊登者將以電話通知並於主辦單位網站公告之。
玖、附 則
一、創作者不得傷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若有任何爭議或糾紛發生,概由創作者(投稿者)負相關法律責任。
二、本徵文活動辦法若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得予隨時修訂並公布。
三、得獎人依「所得稅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各類所
得扣繳率標準」規定。
四、作者資料表
南元休閒農場腹地廣大內有近百個景點,規劃眾多生態區,四季花卉不斷,有全國最大植物園、花園與鳥園的美譽。
南元藉此徵文活動提供寫作發表機會以提升國人國語文能力,將南元美景轉化為文字,透過文字介紹給更多民眾瞭解南元之美。
貳、目的
一、將南元美景轉化為文字,透過文字介紹南元之美。
二、提倡文學風氣,鼓勵民眾創作,提供發表平台。
三、鼓勵民眾多接觸大自然,用心觀察生活周遭的美景。
參、主辦單位
南元休閒農場
肆、徵文主題
以南元生態美景與農場發生的人、事、物為創作題材,創作類型、字數不限,以詩、散文、小說、報導文學等方式呈現均可,題目自訂。
伍、徵選對象
不拘,熱愛文學創作均可。
陸、獎勵
投稿稿件經主辦單位刊登使用後,致贈稿費一千元整,未經刊登者,不另致稿酬。
柒、投稿方式
一、即日起開始收件。
二、採網路、傳真投稿方式。
三、投稿作品請逕寄南元休閒農場電子郵件信箱或傳真,郵件(傳真)主旨請註明:「南元徵文活動」。
四、電子郵件信箱:nanyuan6990726@yahoo.com.tw
五、傳真電話:06-6991891
捌、投稿辦法
一、投稿篇幅:不拘。
二、作品請以電腦打字以Microsoft Word程式書寫,並以A4直式橫書繕打,內
文字體一律為12級、新細明體、黑色字,標點符號請採用全形。
三、投稿作品不得抄襲或妨害他人著作權,並限未曾在校內外以各種形式發表(如
網路、部落格等)刊載或獲獎之作品,其他如同時參加校內外其他徵文者亦
在限制之內,如有上述情形,刊登後除取消資格外,得公佈姓名並追回刊登稿酬。
四、投稿稿件不論刊登與否,一律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五、獲刊登作品之作者同意無償讓與其著作財產權之全部予南元休閒農場,並放棄其對南元休閒農場行使著作人格權,不得異議。
六、所有投稿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視同接受上述有關著作權之約定。
七、投稿作品請填寫作者資料表一張,註明題目、作者真實姓名、性別、通訊住
址(含永久地址)、聯絡電話附於作品內。
八、獲刊登者將以電話通知並於主辦單位網站公告之。
玖、附 則
一、創作者不得傷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若有任何爭議或糾紛發生,概由創作者(投稿者)負相關法律責任。
二、本徵文活動辦法若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得予隨時修訂並公布。
三、得獎人依「所得稅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各類所
得扣繳率標準」規定。
四、作者資料表
南元休閒農場 徵文活動作者資料表
姓 名
聯絡電話
筆 名
手 機
性 別
生 日
電子郵件
通訊地址
永久地址
姓 名
聯絡電話
筆 名
手 機
性 別
生 日
電子郵件
通訊地址
永久地址
星期一, 7月 13, 2009
南元生態美景攝影比賽
南元休閒農場 生態美景攝影比賽簡章
壹、說明:
南元休閒農場為全國最大植物園、鳥園、花園,務使南元多元的人文生態地景等美景,藉網路之傳達引導,深入全民心中,更進而吸引其親訪勝地,活絡地方觀光產業。
本著南元美景宣導初衷,擬於網站上線之記者會上公佈本「南元美景攝影比賽」正式開跑,活動將藉由本網站及其他入口網路宣傳,以網路之活動網頁方式介紹比賽規制及辦法,並均由電子郵件寄送參賽作品。
所有參賽者在準備比賽過程中,必須親臨南元休閒農場取景攝影,以賦予作品生命力,為南元美景增添更多內涵。活動得獎作品未來將公佈於網站上,可藉網站與更多的網友交流與分享,充分運用網站資源,收科技傳播文化之效。
貳、目的
一.以「南元美景」強化台南縣觀光資源之多樣與深度。
二.帶起「生態環境」之旅新意識,鼓勵全民參與,讓南元帶入更多「人」的生活文化和情感交流,重新賦予南元新生命;同時藉由記錄台南縣地方地景和文化的美感經驗,傳播並流傳。
三.以精緻之網路媒體呈現,表達南元振興觀光之戳力與用心,期能為全民打造一個南元美景、熱鬧觀光的新氣象。
參、活動時間
98年7月1日~98年8月31日止
肆、攝影比賽活動說明
一、主題
遊樂南元-南元美景網路攝影比賽
二、參賽需知
(一)活動目的
藉由南元美景之攝影比賽,鼓勵大家親訪南元休閒農場,深入瞭解台南生態美景、環保、文化等發展成果;於主動積極參與在地文化與觀光活動中,可將悉心的觀察與美感體驗,以影像的藝術呈現與大眾分享,並轉化為推動全民參與珍惜南元觀光資源的動力。
(二)參加對象
凡對於攝影有興趣,且對旅遊觀光與自然美景懷抱關懷的人士,皆可報名參加。
(三)活動方式
以攝影作品為主,文字說明為輔。
(四)報名方式
投稿報名信箱: 將報名表及作品電子檔email至 weeping.more@gmail.com
報名表:
2009南元休閒農場生態美景攝影比賽報名表
姓 名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電子郵件信箱
作品名稱
作品說明
(五)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98年8月31日中午12:00前 (以系統時間為憑);參賽照片主辦單位將上傳至無名小站相簿。網址:http://www.wretch.cc/album/nanyuan
(六)活動網址
www.nanyuanfarm.com.tw/news.htm
(七)得獎公佈
得獎作品將透過南元休閒農場網站公佈,並以電話個別通知得獎人。
(八)參賽辦法
用相機記錄南元休閒農場美景,並用文字寫下照片中的主題故事及觀察心得。說明文字100字以內,照片以三張為上限。
(九)頒獎日期
預定於98年9月13日(星期日)下午13:00 南元休閒農場會議室
主辦單位:南元休閒農場
協辦單位:南元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台灣旅遊攝影學會
三.活動獎勵
將以南元休閒農場旅遊觀光為主要獎品
南元獎 1 名 獎金6萬元
首 獎 1 名 獎金3萬元
貳 獎 1 名 獎金2萬元
參 獎 5 名 南元休閒農場‧環湖水上原木屋平日住宿券四人房一張
優 獎 5 名 南元休閒農場‧環湖水上原木屋平日住宿券兩人房一張
佳 作 10 名 南元休閒農場‧遊場門票一張
*以上獲獎者頒贈獎狀乙張;頒獎當日免門票入場。
四、作品規格
傳統或數位相機不限 (300萬畫素以上 ),一律以電子檔 ( 數位相片寬2048 x 高1536pixels / JPG格式 ) 送件。
五、其他
1.攝影參賽作品請勿裝裱、加色、格放、電腦合成、彩繪等影像處理。
2.無論參賽作品是否入選,恕不退件。
3.為後續辦理頒獎與攝影展活動,敬請得獎人接獲通知後,於9月8日以前(星期二)提供高階電子檔(原始檔案),以利放大輸出,並親臨授獎。如無法按時提供與授獎,請恕取消得獎資格,遺缺則不替補。
4.得獎人應於領獎時應出示身分證正本供工作人員核對身分之用,並簽收領獎單據。
5.得獎人依「所得稅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
六、評分標準
主題內容: 40% 依參賽作品名稱、故事說明及主題相關程度評分。
視覺創意: 40% 攝影構圖的表現:包括攝影技巧、光線、取景等。
其 他: 20% 作品具有特殊啟發或意義、創意的表現手法等。
七、附註規定
1.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委員決議得以從缺(主辦單位享最高決議權)。
2.優選獎(含)以上每人限得乙獎。
3.得獎作品及底片、檔案或原稿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仍保有姓名表示權,得獎人需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展售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4.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所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5.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即視為同意本簡章之相關規定。
6.如攝影比賽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星期六, 7月 11, 2009
星期五, 7月 1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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